一、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,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
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;若是非全日制用工的,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。
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的原则;协商一致的原则;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原则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。超过一个月的,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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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流程
1.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: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;
2.达成一致:双方在自愿、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;
3.工作交接: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;
4.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: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,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;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,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;
5.劳动合同解除:完成上述流程后,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;
6.出具离职证明: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,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;
7.备案: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,至少保存二年备查。
三、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怎么写
法律快车提醒您,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写法是签约劳动者全名及公司登记名称、解除劳动关系日期、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等等,最后交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的公章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